语言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

来源:语言学院日期:2024-05-23浏览:370

5月22日,语言学院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议重点学习了第八章关于“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的部分。会议由学院党总支书记丁祖保主持。

副院长刘海军首先带领全体参会人员细致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章节原文。在发言交流环节,执行院长王东表示,领导职权是人民赋予的权力,目的是为人民服务,办实事的。不允许有特权思想,更不能有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学院领导是校党委、全体师生所赋予的岗位和职责,其目标是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服务,为教师成长和为人才培养服务,要用好手中的权力,做好学院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高质量服务工作。党总支副书记张冬冬表示,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自律不仅是思想境界,也是责任要求,学习关于违反廉洁纪律行为处分的规定让人受益匪浅,将时刻牢记廉洁自律的重要性,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为构建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教师第三支部书记稂志艳表示,作为一名党员,要始终坚持把廉洁自律作为一种思想境界来提升,作为一种职业操守来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好榜样,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时处处用纪律和法律约束警示自己。同时作为高校教师,应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坚持立德树人,言传身教,为学生树立良好的典范。为焕发中国教育的新质生产力助力添彩。

丁祖保书记强调了条款中的重点,并在总结发言中强调,第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守理想信念。以警示案例为鉴,及时改造世界观,过好“金钱关、权力关和人情关”,经得起组织和人民考验。第二,牢记宗旨意识,甘为人民公仆。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正确树立好为师生服务的观念,解决师生“急难愁盼”的问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第三,坚持廉洁自律,做到警钟长鸣。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能心存侥幸,从“早”做起,从“小”做起,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第四,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做到党员干部之间相互提醒,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廉洁文化氛围。(文/翟玉杨 图/赵楠楠 编辑/杨菊鑫 审核/丁祖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