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章

来源:语言学院日期:2024-07-05浏览:178

7月3日下午,语言学院开展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章,校巡学旁听第二工作组全体成员全程指导本次理论学习,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参与,党总支书记丁祖保主持会议。 

首先,全体成员在党总支书记丁祖保的带领下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纪律的部分重要论述,党总支副书记张冬冬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并强调在生活和工作中要反对铺张浪费,弘扬勤俭美德,规范网络言行,带头维护公序良俗。

 

在交流研讨阶段,与会同志分别结合工作发言。副院长徐琴芳表示,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弘扬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品德,树立良好家风,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才无愧于中国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

党总支宣传委员高亚丽表示,生活纪律是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之外”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必须遵守的言行规范,关系党的作风和形象,我们党员同志要高度重视,面对诱惑,我们要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教师第一支部书记姚晓菊在讨论中提到,不仅要在教学和科研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更要在生活中以身作则,践行党的纪律和要求。教师的言行举止不仅影响着自己,更会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丁祖保书记在总结发言中强调,第一,要加强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认识到生活纪律的重要性、必要性。第二,提升监督和监察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身上的不良行为,严格压实主体责任,既要抓业务和中心工作,又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第三,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出台方案、制度和举措,为党纪学习教育提供有力保障,形成有效学习,让纪律建设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第四,加强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最后,希望与会党员同志扎实工作,推动党的纪律建设向纵深发展,推动学院建设向更高的台阶迈进。

巡学旁听组组长朱正东给予点评指导,他表示,本次学习准备充分,能够紧扣党纪学习教育的主题,交流研讨环节结合实际,讨论充分,言之有物,按照工作要求完成了学习计划。他对本次学习表示充分的肯定,同时也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建议。第一,继续围绕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开展学习,杜绝形式主义,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第二,党员干部务必展现担当精神,以身作则,持续以高标准、严要求进行自我约束,时刻保持自觉自省。在行为准则上,坚守修身律己,慎终如始,确保学习成效能够切实转化为实际行动。第三,按照巡察整改要求,以实际行动配合整改工作,切实提升学习成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学院的发展。(文/翟玉杨 图/翟玉杨 杨菊鑫 编辑/高亚丽 审核/丁祖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