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 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来源:语言学院日期:2023-12-15浏览:347


12月13日下午,语言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召开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会议由学院党总支书记丁祖保主持,党总支副书记张冬冬领学。语言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及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丁祖保书记首先指出,2023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12月7日是我国第六个宪法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和会议精神,及时开展理论学习,精心组织各项活动,倡导全院师生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在实践中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党总支副书记张冬冬领学“习近平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征程上,要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张冬冬副书记从“坚定政治制度自信”“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带领大家进行了学习。

在发言讨论环节,执行院长王东同志以“维护宪法权威,人人有责”为题,从“宪法的重要性”“坚定维护宪法的权威作用”等方面进行阐述,从治国理政和公民权益等方面指出,宪法是根本大法,在新时代,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是我们应有任务。

教师第三党支部书记稂志艳同志表示,作为高校教师,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为根本遵循,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青年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让宪法精神在他们心中生根发芽,注重课程思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助力学校教育教学的高质量发展,为早日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赋能添彩。

学院办公室主任高亚丽同志表示,要用法治精神武装头脑,在实践中弘扬法治精神。以学习“习近平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契机,不仅自己要学法懂法用法,更要做好宪法普及宣传,助力“法治进校园”,努力在实践中为师生搭建法治学习的平台,培养师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人人能够自觉尊法守法用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坚持知识普及、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丁祖保书记在总结发言中表示,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全民守法是法治的重要内容,弘扬宪法精神,更重要的是将之付诸实践。在平时的学院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和践行宪法精神,持续加强法治文明建设,一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知法,二是加强法治文化普及宣传和教育,三是探索课程思政建设与法治文化相结合,四是要组织讲好中国宪法故事。在学院组织开展“学法懂法用法”党团日活动,全面推进宪法实施和宣传教育工作,讲好中国宪法故事,弘扬宪法精神,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校园贡献力量。(文/高亚丽 图/翟玉杨 编辑/高亚丽 审核/丁祖保)